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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商古都———朝歌考据

作者:郭德海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23   浏览:

摘 要:朝歌是商朝最后一个都邑,古代文献中有翔实的记载。《史记·卫康叔世家》“故商墟、居河淇间”的记载确是真实可信的。

关键词:晚商古都;朝歌;考据

朝歌是商朝的最后一个都邑,古代文献中有翔实的记载。1899年,甲骨文在安阳小屯出土。随着安阳小屯考古成果的不断扩大,《竹书纪年》盘庚迁殷后“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的观点逐成为主流,朝歌被认为是“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离宫别馆”(《括地志》)。到底历史的真实是什么?本文不揣冒昧,略陈己见,以求教于大家。

一、朝歌沿革

朝歌地名最早出现在先秦诸子中。《左传》首先把朝歌同商的都城联系起来:“分康叔以大路……命以《康诰》,而封于殷墟。”(《左传·定公四年》)。《史记》卫康叔封卫和牧野之战的记载,确证了朝歌作为商朝都城的具体位置:“周公旦以成王命兴师伐殷,杀武庚禄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余民封康叔为卫君,居河、淇间故商墟。”(《史记·卫康叔世家》)“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史记·周本纪》)。“周武王于是遂率诸侯伐纣。纣亦发兵距之牧野”(《史记·殷本纪》)。《史记》有18处把朝歌作为地名。楚汉战争时项羽封“司马卬为殷王,都朝歌”。这些史料记载的大都是公元前660年前后的事件。《史记》首开阐释朝歌含义的先河。《史记·乐书》:“故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纣为朝歌北鄙之音,身死国亡。舜之道何弘也?纣之道何隘也?夫南风之诗者生长之音也,舜乐好之,乐与天地同意,得万国之驩心,故天下治也。夫朝歌者不时也,北者败也,鄙者陋也,纣乐好之,与万国殊心,诸侯不附,百姓不亲,天下畔之,故身死国亡。”

《史记》 以后多有文献直称朝歌为商都,《汉书》是现存较早记载朝歌为商都的文献,《汉书·地理志》:“朝歌,纣所都。周武王弟康叔所封,更名卫。莽曰雅歌。”《帝王世纪》明确了帝乙迁沬的史实,帝乙的子王,即帝辛(后世称“纣”),也把朝歌作为都城。《括地志》:“纣都朝歌在卫州东北七十三里朝歌故城是也。本妹邑,殷王武丁始都之。帝王世纪云帝乙复济河北,徙朝歌,其子纣仍都焉。”

春秋时期朝歌地名屡被记载于文献中,战国时代至秦亡汉兴之时,作为地名仍在使用。西汉在朝歌置县,汉以后,朝歌时而设郡、时而置县、时而并入邻近的郡县。解放后设淇县,淇县设朝歌镇。

二、纣都朝歌

(一)甲骨卜辞下限的争议

甲骨卜辞的上限始于帝盘庚并无争议,下限终于何时则意见不一。引发争议的根本原因在于在安阳殷墟发掘的甲骨卜辞中未能确认末代商王帝乙、帝辛时期的卜辞,直到今天,陈家梦关于刻有“妣葵”的清华片的年代确认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解释。

罗振玉、王国维主张安阳殷墟甲骨卜辞的下限在帝乙,理由是卜辞帝王名迄于武乙、文丁,而未见帝乙。

《易·泰卦》:“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郭沫若力主“帝乙迁沬”说,其理由是武乙之配妣戊,其名见于戊辰彝,而于卜辞未见也。若帝乙无迁沬之事,不应终殷之事,无妣戊之名。且受辛当称文丁配为妣,而其妣名也未见。他认为帝乙迁沬之后,安阳小屯商都仍在使用,《竹书纪年》“更不徙都”的记载不是原文,而是后人添加的注语。郭沫若晚年主编《甲骨文合集》时,仍指示编辑组“仔细考虑到底有没有帝辛时的甲骨卜辞”。

陈梦家从清华大学收藏的甲骨文片中,发现了刻有“妣葵”称谓的卜辞,确认刻有“妣葵”的甲骨文片是帝辛时期的,以此为据反驳郭沫若安阳殷墟甲骨卜辞断代下限。同时因无法回避周两次伐商的地点都是朝歌的事实,肯定“朝歌是纣所在的地方”。

(二)纣都朝歌的依据

第一、甲骨文发现一百年来最重大的意义之一便是证实了《史记》关于商史记载的可信。而《史记》中关于安阳殷墟的记载恰是最好的说明。《史记》朝歌殷墟的记载———“周公旦以成王命兴師伐殷,杀武庚禄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余民封康叔为卫君,居河、淇间故商墟”和安阳殷墟的记载———“章邯使人见项羽,欲約。项羽召军吏谋曰:‘粮少,欲听其約。’军吏皆曰:‘善。’项羽乃于期洹水南殷虛上。”同出一辙。如果用没有传递准确、有效信息的尚有争议的乙、辛时代卜辞,肯定《史记》安阳殷墟的记载、否定《史记》朝歌殷墟的记载,那是很荒谬的。

第二、甲骨卜辞中没有传递商末帝都地望的准确、有效的信息。安阳殷墟甲骨卜辞和宫殿宗庙遗址的发现,只能证实安阳殷墟是中商时期的都城,不能产生朝歌不是商末都城的结论。用甲骨卜辞中发现乙、辛时代的卜辞,判断乙、辛时期都城的地望,用甲骨卜辞断代的结论,机械地类比商末断代的年代,势必得出错误的结论。

第三、罗振玉、王国维是甲骨文研究的开创者,他们首先提出了难以确认的甲骨卜辞下限的问题,由于历史的局限,他们的观点显然有失偏颇;郭沫若是甲骨学研究的大师,他用比对卜辞的方法推断“帝乙迁沬”的史实,其观点不仅不能令人信服,反而把商都下限的争论引入了难辨是非的泥潭;陈家梦是甲骨文研究的集大成者,他沿着郭沫若的思路又发现了“妣葵”的甲骨卜辞,推断商末纣的都城在安阳殷墟。这种结论并不是甲骨卜辞的信息,因此,否定朝歌殷墟,除《竹书纪年》外并无其他史料的的佐证。

第四、《竹书纪年》和《帝王世纪》关于商末历史的记载互相矛盾。这两本史料均已散佚,其内容多为后人依据其他史料整理而来,确认其记载的真实可信需要有说服力考古学根据或者其他有说服力的史料来佐证。

第五、朝歌殷墟的田野考古尚无突破性进展,因为卫国都城就在朝歌殷墟之上,因而被毁的可能是很大的。也许永远也找不到朝歌殷墟的遗址了。我们不能因此放弃正确的结论。

商王何时迁沬,现在虽尚未发现更有力的史料证据和考古学发现。但朝歌是商朝最后一个都城,《史记·卫康叔世家》“故商墟、居河淇间”的记载确是真实可信的。

参考文献:

[1] 《括地志》

[2] 《易·泰卦》

[3] 《纣都朝歌序》李学勤。

[4] 班固.汉书·律历志(下)[M].中华书局,1962.

[5] 司马迁.史记·周本纪.司马适.

[6] 《左传·定公四年》

[7] 《史记·卫康叔世家》

[8] 《河南通志》(民国三年版)

[9] 郭沫若.卜辞通籑(序).北京:科学出版社,1956.

[10]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M].北京:科学出版社,1956.

[11] 王宇信,郭沫若.甲骨学研究100年(之二)[J].殷都学刊,1999(2).


作者简介:郭德海(1962-),男(汉族),河南省安阳市人,鹤壁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中学语文特级教师。

来源: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 第3-4期